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各年级教学计划编制的组织、管理工作及教学计划审定的组织工作,对各年级教学计划的执行定期进行检查及指导。
3、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其它教学场所,确定各科目的考核方式。
4、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校历、编排发布课表,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5、负责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师资调配的宏观调控。
6、负责全校教学事务协调工作及教学中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协调工作。
7、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二期学籍注册等)20180827》等政策、规定,建立我校学生信息采集和统计制度。对学生学籍、考籍和班级基本信息等主要教学信息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
8、负责全校教学检查、质量评价的方案制定及组织,建立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开展日常教学检查、抽查。
10、主要负责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的组织工作及相关事务的对外联系、校内协调工作。
11、依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严格执行《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对于国家教师工作量的规定,核查教师工作量的完成情况。
12、负责学校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的建立,严格考试过程管理,组织考后分析和总结工作。 负责学校大型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和实施。
13、严格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切实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负责各学科教材的征订、发放、结账及教材帐目管理工作。
教务处主任职责
1、负责各年级教学计划的组织、管理工作,对各年级教学计划的执行进行检查及指导。
2、负责区、市级各类调研考试以及全校期中和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
3、负责校历、教务处工作计划和行事历的编排。
4、负责学生学籍工作,对学生信息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
5、负责组织中考和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中考和高考报名、体检工作。
6、负责学校初、高中招生工作
7、 积极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检查与指导,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处副主任职责
1、负责教师课时费统计、做表、上报和发放工作。
2、负责各学科教材的征订、发放、结账及教材帐目管理工作。
3、负责教学、教师、成绩等相关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性教学常规检查工作。
5、完成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考核(学生评教和教师测评)组织、评分等相关工作。
6、积极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检查与指导,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干事岗位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在教务主任的具体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
2.负责建立、保管在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全校学生的成绩、鉴定。
3.负责全校学生(包括借读生)的各种归档资料(包括电子档案)的整理、统计、上报。
4.办理学生的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考籍手续,填写相关证书、表格。发放学生证、校徽、毕业证书、学生手册、素质报告册,发放、回收学生成绩册。
5.负责初中和高中会考(包括会考、实验考查、劳技课考查)的组织、考务工作。
6. 负责中高考的各项具体事宜,做好中高考的组织及考务工作。
7.安排校际间交流,接待外校教师听课、参观,协调公开课、观摩课的相关工作,调整课表的临时变动。
8.收集招生信息,协助联系初、高中招生事宜,负责有关招生考试的联络及教务工作。
9. 协助审查师大子弟、本校教工子女上学的资格。
10.负责教务处与上级单位联络,取送文件、报表等外勤工作。尤其要做好教育科和招办两处室的对接工作。
11.承担其它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教学干事岗位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在教导主任的具体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
2.经常了解各年级各学科教学情况。关注教学动态,了解、收集、整理各种教学及竞赛动态信息,为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3.编排全校课表及各类考试监考表。
4.汇总早读检查结果,每月负责检查、登记一次各学科作业批改情况。
5.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6.负责教师教学常规的检查、统计以及教学评估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7.协助主任落实教师培训及教科研的各项具体工作。统计教师科研成果,发放、回收教师听课记录并及时归入教师业务档案。
8.负责学科竞赛报名、成绩统计、证书发放。
9.负责期中、期末考试试题的组织、分发和成绩登录。
10.承担其它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