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LHS-CG-20211018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护眼灯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护眼灯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采购LED教室灯、LED黑板灯,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投资额:约55万元;
4、采购人: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以下简称 “采购人”);
5、代理机构: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7、供货地点:供应商指定地点;
8、质保期:5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企业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无行贿犯罪行为,并提供相关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内容见磋商文件。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金厦广场20层招投标中心)。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在有效期内)及与原件对应一致的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3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4)项)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四、磋商文件出售时间
出售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9: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金厦广场C2幢19层
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时间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公告发布媒体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nmgztb.com.cn
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18047196703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东
代理公司: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轩、刘杰
电 话:0471-2532168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金厦广场C2幢20层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