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减负承诺书

教师减负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 减负规定的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护学生健康和一谐地发展,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向学校和社会承诺如下:

1. 坚持正确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不以学科成绩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的名次,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

2. 不在学生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上课。不在中午和下午放学后进行集体上课。可以在学生自习时间和休息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或答疑解惑,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 不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给学生补习文化教师要认真上好所任学科的节课。

4. 按规定布置课外作业: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班主任老师有权对各学科的课外作业量进行协调,并做好课外作业登记。

5. 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

6. 严格控制练习资料。教材配套练习和经学校批准使用的练习资料外,不使用其它任何练习资料。

7. 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每学期可以组织一次期中考试和一次期末考试年级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8. 不私自向有关学校提供学生成绩和优秀学生名单。不组织学生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或批准的任何竞赛。

若本人违反以上承诺,甘愿接受批评和处分;若本人违反禁止性规定中任何一条规定,造成课业负担的确过重,并严重影响学校声誉或导致发生危及学生生命等重大事故的,甘愿接受处分、待岗、解聘、辞退等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